返回新闻列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热点问答(2026年最新版)
政策解读2026年8月18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热点问答(2026年最新版)

全面解读残保金征收范围、计算方法、减免优惠及申报流程,涵盖财政部最新公告,企业HR和财务必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热点问答

一、征收管理类

问: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它是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生活救助等事业。

问:哪些单位需要缴纳残保金?

答: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属于征收范围。

问:残保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答:残保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问:残保金按什么周期申报缴纳?

答:残保金按年计算,按年或按季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浙江省用人单位应按年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申报缴纳期限一般为每年的9月征期内。

二、计算标准类

问:残保金如何计算?

答: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规定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问:规定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浙江省执行1.5%的比例标准。

问: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问: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如何认定?

答: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问:用人单位年平均工资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三、优惠政策类

问:残保金有哪些减免优惠政策?

答:根据现行政策,残保金有以下减免优惠:

  1. 分档减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2. 小微企业暂免: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问:征收上限有什么规定?

答: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四、申报缴纳类

问:如何申报缴纳残保金?

答:用人单位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缴纳。申报时需如实填写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工资总额等信息。

问: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如何审核?

答: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内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后,出具《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用人单位持该认定书向税务机关申报残保金。

问:未按时缴纳残保金有什么后果?

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残保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五、其他常见问题

问:残保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用人单位缴纳的残保金,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按照“税金及附加”科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缴纳残保金?

答: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超过3年或职工人数超过30人的,应按规定申报缴纳。

问:用人单位注销时残保金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残保金。如有欠缴残保金的,需先补缴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温馨提示:以上政策内容根据现行规定整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